情感诉说

出轨了还不能请求离婚吗千万别这么误读法律

“虽然婚外出轨,但如果没有长期稳定的同居关系,就不能认定为同居,不能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,更不能作为离婚的条件。”要求离婚损害赔偿……”据报道,近日,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篇题为《不能仅以“出轨”作为要求离婚的理由》的文章引发热议。尽管该文章很快被删除,但该话题的热度仍然很高。“不能仅以出轨为由要求离婚”等相关内容在社交媒体上的阅读量已近10亿次,可见“翻车”有多么惨烈。事实上,这篇文章并非原创。据查,该文章在网络上流传至少一年,并被频繁转载、引用、改写。作为省法院的微信公众号,转发该文章显得很不严谨,甚至“很“业余”。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这篇文章引发的热议也算是一次普及法律知识的机会并纠正源头。

正如有律师所说,“不能仅以‘出轨’为由要求离婚”的荒谬之处在于混淆了“不能要求离婚”和“不能判决离婚”两个概念。如果配偶一方出轨,另一方当然有权提出离婚。法院将如何判决此事则是另一回事。别说“出轨”,即使夫妻俩只是感情不和,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,但是否准予离婚仍由法院决定。

除了措辞宽松、不够明确之外,该文的另一个缺陷是对法律的机械解释和驾驶员对术语的解释。我国民法典规定,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关系确实破裂,调解无效,应当准予离婚。“出轨”与“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”等应当判决离婚的法律情形确实存在较大区别,但仍可以作为法院判定夫妻关系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之一。丈夫和妻子已经破裂。而且,民法典还设立了安全条款,即“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”。按照人们的普遍认识,一些“出轨”行为显然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。

总之,如果一方“出轨”,另一方有权以此为由提起离婚诉讼;庭审过程中,法庭会综合考虑包括“欺骗”在内的多种因素来判定和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破裂。如果调解不成,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。退一步讲,根据民法典的规定,即使法院判决不准离婚,双方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的,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。因此,上述文章引起网友愤怒也就不足为奇了。首先,“出轨”践踏了婚姻的底线,与大众朴素的价值认知背道而驰。其次,自“离婚冷静期”制度建立以来,一些人担心“离婚变得更加困难”,有的年轻人甚至产生了“婚恐”。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,省法院微信公众号如果发表这样的文章,难免会刺痛公众的敏感神经。

法律规定和法治精神不能曲解、曲解。婚姻是家庭的基础,家庭是社会的细胞。防止冲动、草率离婚是我国法律和政策一贯遵循的原则,也是司法机关一贯的理念。无论是民法典规定的“离婚冷静期”,还是最高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,都不是为离婚设置障碍。不但没有让离婚程序变得更加困难,反而让离婚程序变得更加科学、合理、务实。这有利于实现立法防止草率离婚的初衷,也有利于家庭和社会关系的稳定和和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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